关于事务所使用报告二维码防伪系统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
各报告使用单位:
为规范事务所出具报告的行为,预防和打击假冒事务所出具业务报告的行为,提升事务所品牌意识和自身形象,从2018年9月1日起,将对我出具的所有审计报告实行二维码防伪标识管理,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事务所各类鉴证业务报告都属于二维码防伪标识管理系统范畴,报告出具之前需在系统中申领含本报告基本信息的唯一二维码,并附在报告首页。
二、从2018年9月1日起,任何不含二维码信息的报告将默认为虚假报告。
三、各报告使用单位、监督单位可以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了解报告基本信息,扫描信息与报告实质内容不符的请及时与事务所取得联系,排除蓄意篡改报告的可能。
四、事务所专人负责二维码管理系统,联系人:吴清旻,联系电话:0731-82979699
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
二○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